1.採檢須知 |
(1)檢體/採檢容器:Blood/綠頭管(Lithium Heparin)得用黃頭管(Serum separator tube Ⅱ)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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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議採檢量:3.5 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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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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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傳送要求 |
(1)傳送方式:以人工或傳送梯方式傳送
(2)傳送環境要求:(A)血液:全血於採檢後2小時內傳送;若無法於2小時內送達,請分離血清或血漿2~8℃傳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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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退件條件 |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檢體退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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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退件條件: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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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檢體之儲存條件 |
(1)傳送前儲存條件:
(A)全血:於室溫可儲存4小時,但建議採檢後2小時內分離血清或血漿。 (B)血清/血漿:室溫可穩定14天。 (C)尿液:於2~25℃,可穩定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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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A)血漿或血清:可於8小時內上機,血清或血漿儲存於室溫(15~30℃);無法於8小時內上機,血清或血漿儲存於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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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完成檢測的檢體於2-8℃冰箱保存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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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
2天,檢體量足夠且符合檢體儲存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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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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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受理時間 |
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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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報告時效 |
急件:40 分鐘,一般件:8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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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檢驗方法 |
離子選擇電極法 (ISE meth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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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生物參考區間 |
101-109 mmo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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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適應症 |
定量血清、血漿、尿液或腦脊髓液中氯的濃度,協助診斷和治療電解質和代謝異常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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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臨床意義 |
氯的測量是用來診斷和治療電解質和代謝異常疾病,例如囊纖維化(Cystic Fibrosis)和糖尿病性酸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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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執行組別 |
檢驗課(連絡電話:04-7779595轉7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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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其他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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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資料來源 |
Chloride標準作業程序(CW-54680-CI-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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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生效日期 |
20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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