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採檢須知 |
(1)檢體/採檢容器:Urine/15 mL無重金屬殘留離心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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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議採檢量:尿液 10 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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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1)傳送方式:以人工或傳送梯方式傳送; (2)傳送環境要求:採檢後8小時內以常溫(15~30℃)傳送或無法於8小時內送達以2~8℃傳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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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傳送要求 |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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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退件條件 |
(1)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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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退件條件:
尿液於常溫可儲存8小時,無法於8小時內送檢者,儲存於2~8℃可儲存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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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檢體之儲存條件 |
(1)傳送前儲存條件:
委外項目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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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委外項目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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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委外項目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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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
委外項目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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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
委外項目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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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受理時間 |
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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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報告時效 |
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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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檢驗方法 |
感應耦合電漿質譜儀(lnductively coupled plasma-mass spectrometry, ICP-MS), NexION 300 Series, PerkinEl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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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生物參考區間 |
<7.9 μ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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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適應症 |
檢測尿中錳濃度,可以反映體內代謝出的量,用以監控是否有異常暴露或是過度攝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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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臨床意義 |
錳是人體必需的微量元素,並可善動脈粥狀硬化者的脂質代謝、促進鐵質吸收以及參與骨骼合成,此外可以幫助抗氧化並消除自由基。我們日常生活中所攝取的食物與保健食品都含有錳,像是穀類、豆類、堅果類食物及綜合維他命。世界衛生組織(WHO)只出成人每天應攝取2~3 mg錳,至多不應超過8~9 mg,人體會自行協調錳吸收,如果食物中有較高量的錳,則吸收量會變小,相反的如果食物中含較低的錳則吸收率會增加。但是此協調是有限度的,過量的錳進入體內還是會吸收過量而造成中毒。錳過低造成發育遲緩、骨和生殖障礙;錳過高造成神經系統疾病、行動障礙、心智和情緒異常、不孕、類帕金森氏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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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執行組別 |
檢驗課(連絡電話:04-7779595轉7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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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其他 |
委託大安聯合醫事檢驗所代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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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資料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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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生效日期 |
20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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