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採檢須知 |
(1)檢體/採檢容器:Blood/紫頭管(K2EDTA);得使用綠頭管(Lithium hepar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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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議採檢量:全血3.5 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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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採檢後檢體以冰浴方式立即傳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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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傳送要求 |
(1)傳送方式:以人工或傳送梯方式傳送;
(2)傳送環境要求: (A)院內傳送:全血檢體於30分鐘內以冰浴或低溫方式傳送; (B)院外傳送:請分裝血漿並冷凍,以2~8℃於採檢後24小時內傳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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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退件條件 |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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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退件條件:
未冰浴送檢、輕度溶血(≧1+)、嚴重脂血(≧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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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檢體之儲存條件 |
(1)傳送前儲存條件:
(A)全血檢體於採檢後立即放置於冰水中或儲存於2-8℃,可儲存30分鐘。 (B)已分離之血漿(需血球與血漿分離,分裝於kuhn tube),於2-8℃可儲存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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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A)一般情形離心完成之血漿檢體立即上機檢驗 (B)若無法立即檢驗,分離之血漿儲存於2~8℃ 3小時內上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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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2-8℃保存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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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
不接受追加或複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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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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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受理時間 |
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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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報告時效 |
4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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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檢驗方法 |
酵素反應法(Enzymatic Glutamate Dehydrogen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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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生物參考區間 |
31-123 μg/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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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適應症 |
協助臨床診斷肝臟疾病,肝性腦病變(Hepatic encephalopathy)、肝硬化、末期之肝昏迷、肝衰竭、急慢性肝壞死及Reye’s syndrome。嬰兒之高血氨可協助診斷Urea cycle代謝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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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臨床意義 |
氨來自於氨基酸的分解代謝和腸道細菌對膳食蛋白質的分解作用,它在肝細胞中轉換為尿素,變為非毒性物質。在正常情況下,循環系統中的氨濃度很低,一般低於50 μmol/L(85 μg/dL)。有研究表明,過量的氨會對中樞神經系統產生毒性作用,臨床表現通常為神經系統紊亂。氨濃度升高可能是由於:(i)先天性代謝缺陷,或者(ii)其他病症的繼發症狀。先天性代謝缺陷是嬰兒氨濃度升高的主要原因,通常是尿素循環的?缺乏所致。影響二元氨基酸(賴氨酸和鳥氨酸)代謝和涉及有機酸代謝的遺傳性疾病也可能導致循環系統氨濃度升高。在嚴重肝衰竭時也可能會出現氨濃度升 高,比如在雷氏綜合症、病毒性肝炎或肝硬化的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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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執行組別 |
檢驗課(連絡電話:04-7779595轉7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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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其他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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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資料來源 |
Ammonia標準作業程序(CW-54680-CI-A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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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生效日期 |
20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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